法律分析:居住于中心市区区域内的公民合法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居住地交巡警大队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法律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基孙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二、居住于中心市区区域内的公民合法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四、允许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于2013年7月1日至10月15日到居住地公大败安派出所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由公安派出所为能够提供合法证明的合标车核发行驶证和号牌,为在本通告发布之前购买并提供合法证明的超标车核发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上述期限内未登记及之后购买的合标车可到居住地交巡警大队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对超过期限未登记的超标车,公安机关不滚锋颤再受理登记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