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网店需要营业执照。开网店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一类。营业执照必不可少,网店经营者别称电子商务经营商,比如淘宝,京东,天猫,唯品会等等网站中的商铺店主就属于电子经营商一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产品,凭个人技艺从事依法无法获得许可证的劳动,个人低资本交易自己其他法律允许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外,其他均需办理。
《电商法》规定,符合以下几个情形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商法》规定,符合以下几个情形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暂未做统一硬性界定)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所以,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像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直播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一经查出,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营业执照需要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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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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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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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亩谈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桐燃息的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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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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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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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迅轮碰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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