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等专业。
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扰野、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
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缓清喊询等岗位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确认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高级经济师的评定要求规定:
1、应用能力考试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考试范围要求。
2、应试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兴趣,自主选择所要考试的科目。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人员,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总正运体考试范围要求下自主选择考试科目。
3、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证书领取会在成绩公布后的两、三个月后开始领取,考生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证书工本费到当地的人事考试院领取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