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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依法治国的区别

法治与依法治国的区别

很多人以为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法治,两者是同一个意思。这种看法是错的,而且大错特错。我们仅从中文的字面,很难看得出两者的区别,但在英文里,法治与依法治国分别是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一个of,一个by,意思完全不同。依法治国,就是用法律去治理,这里的主语是人,是统治阶层,它可以是专制或开明的独裁者,也可以是代表多数人利益的民选政府。而法治,则是法律的治理,这里的主语是法律,不是任何人。即所有人(平民和统治阶层)都要接受法律的治理,人人都在法律之下,不得凌驾在法律之上。也就是说,依法治国是人去支配法律,法律是人所利用之工具;而法治则是人要受法律的支配,法律不是任何人的意志。如果游余坚持依法治国,那么法律永远是统治意志的工具,为统治者的利益服务。在专制时代为国王服务,在民主时代则为多数人选出来的政权服务。不管是少数人的统治,还是多数人的统治,他们都可以随意订立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为自己服务,那么这种统治意志始终凌驾在法律之上,这种统治意志无法受到法律的节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无从谈起。而法蔽渣治,就是任何宏磨悄形式的统治意志,不管是国王,还是民选的政府和议会,都必须被纳入法律的节制之下。所谓宪政,就是用法律去节制统治的意志。如果连统治阶层都服从于法律之下,那么权力就不再是至高无上,只有法律是至高无上。这就是真正的法治,彻底告别了人治。听起来很炫,但“法治”就是这么一个概念。非常不幸地,中国现在大部分人心中的法治,其实只不过是依法治国罢了。依法治国很简单,统治者认为需要什么法律就出台什么法律,权力就是法律。“依法治国”其实是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