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指挥使和总兵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
1、都指挥使是明朝“都指挥使司”的一把手,“都指挥使司”在明初期是省级长官,他的职责是管理省内卫所兵的后勤保障,日常训练等等事宜。“都指挥使司”隶属胡伏信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
2、总兵则是在战时由中央下派到战区指挥作战的总裤轮指挥。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争状态结束后回中央,一般由勋贵或地方都督充任。他是一个职责称谓,并没有品级。
战争状态下,他的排兵布阵则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可以说,在明初期,战时状态下,都指挥使听命于总兵,但在条线上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因为总兵没有对都指挥使的人事权及奖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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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指挥使职能
都指挥使司是中国明朝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
明初,废元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武官号,统兵五千人者授指挥,以下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不等。度山川形势,分设卫所。大致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人为千户所、百人为百户所,官兵均世籍。
洪武三年,升杭州等八卫为都卫。五年,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统诸王府护卫。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诸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厅渗,初设十三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其后沿革,设废不一。
都指挥使司初隶属于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丞相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因析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
皇陵所在各置卫,不隶于都指挥使司。皇帝亲军上二十二卫,称亲军指挥使司(锦衣卫即其中之一),不隶五都督府。
2、总兵制度
总兵官成为镇守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后,改变了练兵将领不指挥作战,指挥作战的将领不管练兵的问题,有利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形成事权专一的局面,但也存在着总兵称霸一方、拥兵自重的可能。
为维护中央集权,再有战争时,朝廷又要往下派员,称为巡抚,参与军队管理,削弱总兵官的权力。开始巡抚只为临时性的工作,后来才成定职,常驻地方。这样一来,不仅原来的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要受其节制,就连总兵官也要听其指挥。
明代袁可立《奏登师出海之期疏》 :“乃拔其尤者三千六百人,俾总兵沈有容领之先发,而副将李性忠所带家丁旧系辽左健士,臣于三月十二日饯而送之,嘱以相机进止以固榆关,以联毛帅。”
总兵官之下,还设有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游击之下还有坐营官、守备、把总、提调官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都指挥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