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对主义: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即可以用数字表示),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即不能用确定的数字表示),那么此概念就是相对概念。像这样的概念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能根据抽象概念的大小来相对的判断对与错。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主义主张成立的隐含前提建立在它绝对适用于所有事物上,既否定普遍有效真理的存在却又主张自埋行运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
2、诡辩轮: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弯梁理形式。
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
扩展资料:
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带枣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诡辩论常常利用客观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辩证矛盾这一特性,冒充辩证法或者同辩证法相互掺杂地表述出来。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无限和有限、否定和肯定、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等等,都包含着绝对与相对的关系。
绝对和相对不是彼此排斥、孤立的,而是对立统一的;达到了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的概念,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互结合的全面的灵活性。诡辩论则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利用并极力夸大概念相对性的一面,否定确定性,否认绝对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诡辩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