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小窍门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内容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内容

1、征集对象和缓侍范围。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5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法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各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的青年入伍。各位对军队干部子扰卜吵女,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征集,由省直接分配名额,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地区征兵体检、政审,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各位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各位3、征集条件。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检查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各位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5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各位5、征集时间。今年冬季征兵从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部队征集的新兵需要空运进藏的,征兵开始的时间可适当提弊指前,并应于11月25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