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型基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二)正文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判断手写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从收据的内容和出具收据的人的主体能力分析,若出具收据的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收据的内容合法,并由出具收据的人友者亲自签名确认,这份证据就有法律效力,这与是否是手写或打印没有关系。如果是当事人本人手写的收据,即使没有按手印,也同样具体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好租薯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