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 珠江三角洲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最初由广腊滚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7个城市组成(不含香港澳门2个特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珠江三角洲。后来,“珠三角”范围调整扩大为由珠江沿岸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珠三角经济区”。“小珠三角”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广东省国土面积的14%,人口4283万人,占广东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总值达29745.58亿元(4342.843亿美元),占全国10%。2009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纲要提出,到2012年,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兄指小康社会,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0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轮尘余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 广东省东翼是指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是广东省的"东大门"。土地面积15675.6平方公里。 广东的西翼是指湛江、茂名、阳江三市, 广东省的山区五市是指韶关、梅州、清远、河源和云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