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因各地政策有所差异,以北京为例):
一、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粗乎身份证明
居住时间证明:有效期已满 5 个月且不到 7 个月的《本市液凳旅居住登记卡》,或者在本市连续缴纳 6 个月(连续缴纳 6 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办理人近期 1 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1 张
二、办理流程
Step 1 :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此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Step 2 :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Step 3 :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Step 4 :拍照
Step 5 :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Step 6 :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Step 7 :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闹凳制作)
Step 8 :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三、办理时限及地点
时限:申领居住证业务当场受理,经审核符合《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制发《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可延长至 30 日
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四、办理费用
依据当地公安派出所收费标准收取
五、温馨提示
有以下材料之一也可办理《居住证》
《本市居住登记卡》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在当地学校连续就读的
以上资料来源于: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