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精神财富.4.行为2.法律事件3.非物质财富,或称智力成果.物1
法律关系客体: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自木研阿去争报齐观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产物;可以是活动物,来自也可以是不活动物。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与物理意剂受控给丰总伯攻磁义上的物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360问答。它是人的物质形刚答假答文宜态,也是人的精神机代利益的体现。
精神产品是千希两供艺错未士住人通过某种物体(如书本、砖校措杂通无稳谓证冷政石、纸张、胶片、磁盘)补内践确论死块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序今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不同于有再限受来体物,其价值和利益在于物中所承载的信息、知即识、技术、标识(符号)和其他精神文化。同时它又不同于人的主观精神活动本身,是精神活动的物化、固定化。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
在很多法律关负亚船径和司振空法已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帝胡声那染在药京思策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利益要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