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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发布日期:2002-8-30

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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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办发24号文件精神,适应江苏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形势和要求,2000年3月,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并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苏教计(2000)71号文件批准成立"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学院为南京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办学点设在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培养人民武装专业三年制大专生。

人民武装学院从2000年开始列入招生计划,统招、单招比例各占50%。统招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单招根据江苏省教委有关规定执行,招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民兵骨干和招聘的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南京师范大学颁发毕业文凭(注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办学点),毕业生就业按有关政策规定到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或其他有关单位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文凭发放、审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对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进行监控;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负责南京师大人民武装学院的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在校实行军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