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大城市主要是看一些开放城市:
1984年 5月,中国政府决定,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海南岛(1988年划为海南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开放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划定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那里集中开设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与中外合作的科学研究机构。
到1997年底,中国的沿海开放城市有: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防城港。
到2005年,据一份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系指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共15个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系指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4个城市。
备注:港澳台属自治,不列在统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