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有具体的卫生防护距离,参考《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2001年实行
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即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为:
生产规模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年产水泥(万吨) <2 2~4 >4
≥50 600m 500m 400m
<50 500m 400m 300m
请参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受到污染就立即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由环保局调查解决;2、根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报告书会提供影响结论和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卫生防护距离是涵盖其中的内容),验收报告则通过环境监测来验证环保措施是否有效、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及周围环境质量是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