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结算流程:
1、进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开征申请书,交开证押金及相应银行手续费;
2、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开证行要求申请人核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再根据修改后的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转给通知行。
3、通知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商。
4、受益人(出口商)审查信用证,有问题提出改证,没问题,安排生产备货,装运 ,制单证汇票,提交提单等货运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和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办理议付。
5、议付行审查单证,如果有问题及时通知受益人修改,如果无误,垫款给收益人,、6、议付行转寄汇票和单据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
7、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8、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赎单。
9、开证申请人付款取得单据,凭以向承运人(船公司)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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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对策:
从上述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各种情况来看,诈笑陪雀骗分子的行骗对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业,而受害者还涉及出口方银行和工贸公司均应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上类诈骗案的发生,具体可实施如下防范碰早对策:
第一、出口方银行(指通知行)必须认真负责地核验信用证的真实性,并掌握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对于信开信用证,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
第二、出口企业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乱毕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第三、银行和出口企业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 /“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