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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数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般计算方法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征收方法。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售额×征收率,实行这种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般计算方法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征收方法。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售额×征收率,实行这种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征收方法。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售额×征收率,实行这种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征收方法。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售额×征收率,实行这种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简易征收方法。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售额×征收率,实行这种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简易办法适用于以下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料中掺有煤歼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来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誉唤,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腊雀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轮虚早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