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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发票一定要填写单位、数量、单价吗?

不需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猛侍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服务性发票一定要填写单位、数量、单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陆知悄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早渣专用发票》。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