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隐芦散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哗世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灶氏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