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处死,刑罚名,始见于辽代。“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轮或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
“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渗陪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丛桐蠢一定的震慑作用。
零割碎剐的一种酷刑,亦称凌持、凌迟、重辟。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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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的由来:
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的犯人。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对于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性,它的名词晦涩难懂,虽然不属于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然而,将人缚在木桩上刮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
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布《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污,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