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了解、掌握全省监狱工作情况,组织信息调研、政策研究;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
负责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监狱系统干警队伍建枯举春设、培训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警务、警衔评授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聘任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
承办机构编制、国家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出国政审和领导班子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
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三)狱政管理处?组织监狱执行刑罚,负责管理罪犯的收押释放;
指导狱内侦查工作及对狱内重特大案件的侦破;
指导罪犯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统一调遣罪犯,指导防逃追捕和应急防暴工作;
组织实施狱务公开,受理罪犯及其亲属的申诉与控告;
审核死缓、无期罪犯减刑和死缓罪犯的执行及少年管教人员的延教、缩教、提前解教,审批罪犯的保外就医工作;负责罪犯信息资料的管理;
组织协调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负责与武警看押部队的协调和联系。
(四)教育改造处?指导全系统对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和监狱办特殊学校工作;
负责对罪犯开展个别教育和辅助教育;负责对罪犯的分押、分管、分教工作;
指导监狱对犯情分析研究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调查;
负责监区文化建设和监狱对外宣传工作;
指导少管所工作。
(五)生活卫生处?督促检查全省监狱罪犯生活费和囚被服等物资供应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检查罪犯日常生活用品供应情况以及副食基地的规划建设;
指导罪犯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的预防与治疗;
指导全省监狱医疗部门业务;负责保外就医的医疗鉴定;
指导全省监狱监区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督促检查全省监狱罪犯劳动保护管理情况;
负责制定全省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和生活卫生统计工作。
(六)生产科技处?拟定全系统科技、安全、环保、企管等有关工作计划、安排;
负责全系统生产运行及劳务创收工作,负责全系统企业管理、企业改革、资产重组工作;
负责全系统监狱经济工作的考核;
负责全系统的科技管理、科技创新、新产品的开发应用,监督管理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
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年度污染治理项目计划的实施及新建、改建项目的安全环保审查工作;
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导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
(七)计划基建处?编制监狱系统经济发展、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农业、狱政设施投资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全省监狱布局调整、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
负责基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调研、评审、申报、立项,以及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
负责各种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
负责基建财务管理、贴息申请、贷款及年度基建财务决算;
负责全系统工业、农业、服务业、固定资产、劳动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劳动工资保障处?负责工人的管理、教育和退伍兵的接收安置;
负责工人技术培训,指导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
负责职工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退休工人和留厂(场)就业人员的管理;
负责工资和工资基金的审核管理;负责养老保险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统筹工作;
指导工人厂工作,协调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和争议;负责实施监狱企业劳动年检及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残疾人就业安置管理;
指导技工学校工作。
(九)装备处?负责制定全省监狱系统财产没耐、财务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情况;
指导全系统财会业务建设和负责本系统会计电算化网络的管理;负责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和财政拨款及减免税优惠政策;
编制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审查、汇兑财务报表及决算;负责编制下达事业费计划、行政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的预算以及监狱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评估、产权登记和年检审验;
负责监狱专控商品购置审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办理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向下级单位拨付资金及机关日常经费支出审查工作;
负责监管设施修缮,通信设备、警用车辆、警械器材、武器弹药、干警警服等物资的计划编制和购置、保管、调拨工作。?机关党委按党章答毕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狱政处等编制人数较多的处(室),内部可以设科,总数控制在18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