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自然神论的基本简介

基本常识

自然神论者宗教观为把上帝解释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学理论,又称理神论。在著名的《英语词典》中,萨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博士把自然神论定义为“那些只承认一位上帝,不接受任何启示宗教的人们的观念”。自然神论(deism)这一术语(来源于拉丁文deus,“神”的意思)。17世纪英国思想家L.赫尔伯特(Edward Herbert, 1583-1648)被誉为“首配汪英国自然神论之父”。著名代表有J.托兰德、D.哈特利、J.普里斯特利等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义倾向的自然神论者。自然神论反对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否定迷信和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 “奇迹”;其认为上帝不过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创世之后就不再干预世界事务,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主张用“自然宗教”代替“天启宗教”。

今日我们听到自然神论就会联想到“神造了世界却不照管护理这个世界,任其发展”。17世纪英国人彻尔布里的赫尔伯特爵士提出的自然神论,是想证明我们人类对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来自圣经中神的启示。他主张基督教是自然宗教,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确已经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论者把这些当作迷信的教士争取信众之作,不予接纳。自然神论者也反对“预言”的应验和“神迹”作为根据上帝存在的根据。吴尔斯顿严厉批评神迹,他认为基督复活乃是其尸体被门徒所窃,结果他因此被关而死在狱中,不过舍洛克因此得到灵卖租感,写了一本《复活见证受审记》,将新约中的见证一一验证。

托马斯·潘恩的观点颇能代表自然神论者的观点:“我相信一个上帝,没有其它的”,“我不相信犹太教会、罗马教会、希腊教会、土耳其教会、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会所宣布的信条者仔,我自己的头脑就是我自己的教会。”

自然神论的基本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