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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实现中小客车保有量合理、有凳团序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樱判气污染防治法》等脊粗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施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第三条中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周转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更新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用于更新后车辆办理登记的指标。

周转指标是指二手车企业在二手中小客车交易中,收购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