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引产犯法吗?首先,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不是警察,没有强行带走公民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其次,“强制引产”行为不具合法性,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确实规定“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人工流产或者引产手术。”
但在上世纪90年代,这样的表述已经被删除,改为“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既然规定没说必须要“强制引产”,那么,计生办“强制引产”就是滥权和违法。
强制流产的次数过多会导致不孕的。
不孕的原因大部分为输卵管的炎症和堵塞造成的。
多次的引产对子宫及身体都有一定的损害。
严重会导致不孕。
曾经怀孕过或人工引产过,而一年后没有采取避孕措施又不能怀孕的称为继发性不孕。
造成继发不孕的原因有:人流、附件炎、输卵管不通、卵泡发育不良等。
一般来说引产后最好要等1年后再怀孕为好,如有特殊情况,至少也要等待半年后再怀孕。因为各种流产都要进行吸宫或刮宫,以便将宫腔内胚胎组织清除干净。
在手术过程中,子宫内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术后需要有一个恢复过程,如过早地再次怀孕,这时子宫内膜尚未彻底恢复,难以维持受精卵着床和发育,因而容易引起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