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性病是性身份严重颠倒性疾病,通常在3岁时萌发,青春期心理逆变,持续地感受到自身生物学性别与心理性别之间的矛盾或不协调,深信自己是另一性别的人,认为自己就象套在男人壳里的"女人",或是套在女人壳里的"男人",强烈地要求改变自身的性解剖结构,要求作变性手术以达到信念,在易性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常因内心冲突而极度痛苦,甚至导致自残、自戕。
病因十分复杂,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遗传、内分泌、外生殖器大小与形态、环境和心理因素、性别中枢功能异常。
易性病表现为:终生感到自己是异性中的一员,具有异性的性行为和不引起情欲的异装打扮,对不能从其获得快感的生殖器深感痛绝,讨厌同性恋行为。
易性病需与异装癖、同性恋及精神分裂症等相鉴别,它们的发病原因与行为表现上有共同之处,但实质上是不同的。
是否要求变性,是易性病与异装癖及同性恋的根本区别。
易性病者以着异性服装为形式,使其外表符合其自觉性别,且为无性感兴奋目标的跨性别着装,仅为取得心理平衡,而非追求性关系,更非性行为异常。
易性病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有障碍,认定自身为异性,渴望改变自身生理性别。
有的人成年后把自身作为异性来爱恋另一同性别的人,双方以理解、同情、真诚的态度及崇高的要求相待,一般不会做不道德或违法的事,亦非单纯追求性行为,这在女性易性病者为多,我们定名为同性异性恋。
1、异装癖者对自己的生物学性别持肯定态度,并无变性要求,属性行为异常,多见于男性,性定向为异性,对性交有兴趣,着异性服饰带有性快感追求成分,甚而出现性兴奋或性感满足。
偶有要求变性者,但在明白变性手术实质后,多远而避之不再求医。
有一异装癖者;取得妻子认同,每月着异装,装扮成女性逛街一次,而家庭性关系均正常,近来告知其尚有裹足癖,欣赏女性三寸金莲,经7年多交往观察,其为一典型异装癖患者,而本人在律师工作方面很是出色。
2、同性恋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无变性要求,性定向指向同性,是对他人的感觉,以同性个体作为性爱对象。
同性恋多以男性为多见,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圈,往往结成团伙活动在公园、公厕、公共浴池,以鸡奸为性爱方式,多数人扮演着主动、被动两种角色,性行为完全是宣泄性欲,固定的同性恋情侣很少。
同性恋者并不愿着异装,即使是扮作异性姿态的一方,仍注重同性气质,更无变性的渴望。
女性同性恋者大多是情感型,她们相爱甚深,有时不易与易性病相区别,还有待于深入研究与甄别。
3、精神分裂症患者,有的也有变性妄想,妄想自己成为异性成员,把易性手术视为一种有魔力的治疗方法。
他们避免去正视自己的问题焦点,有的男性偏执地妄想变性后能生儿育女,有的妄想成为出名的歌唱家,有的为消除胡子而要求切除睾丸。
他们并不存在性身份与其生物学性别相互矛盾的巨大心理冲突,亦无一贯性的病史。
成天想入非非,对工作、学习无所适从,在得不到变性满足时,恼怒激动状态下会失去理智,动手打骂亲人,扬言杀人,呈现轻度精神分裂症妄想症的表现。
这些在病史中应认真加以分析,从求治者的异样眼神中可以得到正确判断。
变性术是指把原有的外生殖器改变成异性的结构并切除性腺。
其标志手术是阴道再造术、阴茎再造术。
同时进行表形重塑,如喉结整形、乳房整形等,以符合自我性别再认定。
术后患者原来自觉性别与生物学性别之间的矛盾缓解,心理得到平衡,性功能恢复正常,可以结婚组成家庭,但无生育能力。
男变女手术包括睾丸切除、尿道口成形、阴唇成形、阴道再造、喉结整形术、隆乳术等。
女变男手术较为复杂,难度大,包括乳腺切除和乳头整形、、内生殖器(卵巢、输卵管、子宫和阴道)切除、阴茎再造(尿道形成、支撑组织植入、茎体成形)。
临床上对变性手术制定了严格的手续和制度,必须解决和考虑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具备各项证明,认真审核。
诊断明确,条件完全具备后,经有关部门审定,才能决定是否施行变性手术。
在有关法律法规未公布以前,自1992年起,临床上对变性手术制定了严格的手续和制度。
1、患者在手术前必须解决和考虑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诸如手术后的工作、生活、经济来源、家庭组成、社会舆论等。
2、手术前先有适应过程,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行为及角色1~2年。 3、必须具备下列各项证明:
①公安部门证明,应取得公安部门的理解和认可,术后户口簿中性别和公民身份证明要予以更换;
②个人申请,包括经历、病史、家庭情况、手术要求和决心;
③精神病院证明,以排除精神病;
④父母兄弟姐妹的证明,以求得术后家庭成员的理解和认可;
⑤工作单位证明、术后工作安排及经济来源;
⑥乡政府和居委会证明,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理解;
⑦已婚者必须解决好配偶问题并具法院证明;
⑧医疗费用的筹备及术后生活保障措施。
4、对上述各项证明应认真审核。诊断明确,条件完全具备后,经有关部门审定,才能决定是否施行变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