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原名“法老七”,是家中最小孩子。
法子英1964年10月1日-1999年12月28日,男,江西省九江市人,罪犯。
法子英曾伙同岩备祥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残害了7人,作案踪迹遍及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1999年7月23日,被警方抓获;11月18日,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
据该邻居回忆,法子英个子不高,一米六左右,青少年时胖胖的,“后来才瘦了。”这位老邻居告诉南都记者,“他混的时候我们就在这边没见过他了。”
据合肥市中院披露的法子英死刑判决书,法子英生于1964年,初中文化程度,1981年因抢劫、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曾担任法子英辩护人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晞向南都记者介绍,据其了解,在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当时29岁的法子英与当滚亏时19岁的劳荣枝相识,法子英开始追求劳荣枝。
1996年,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流窜多地作案,涉及三地、7条人命。1999年7月,合肥警方抓捕包围法子英,法子英在出租屋里持枪负隅顽抗,但最终被警方击断右腿后粗搏擒获。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俞晞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子英的家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