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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通声的人物履历

1975年10月后,饶平县“五·七”知青场知青;

1978年9月后,在省交通学校佛山公路分校学习;

1980年8月后,任惠来县公路局干事、股长、副局长;

1991年12月后,任饶平县公路局局长(1989.10-1992.09在省委党校函授大专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年2月后,任饶平县交委主任、公路局局长;

1995年4月后,任饶平县副县长;

1996年8月后,任饶平县委副书记蔽搭、副县长、代县长,

1997年4月任县长(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2年12月后,任潮州市湘桥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3月后,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党组书记(2003.09-2006.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6年11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厅级),同年12月任副院长;

2007年1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6.03-2008.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9年12月后,任汕头市销纤委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1月后,任汕头市委宏斗拿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年10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12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2年1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1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任汕头市人大常务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正厅级);

汕头市第九、十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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