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税:是指国家将某一种捐税按一定数额包给私人或团体征收的制度。
由于国家向承包人授予征税的权力,自行确定征税办法,从而为包税人敲诈勒索大开方便之门。新中国复成立后,彻底废除了包税制度。包税还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难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不利于组织国家财政收入。
扩展资料:
包税主要因为政府可以从包税额中取得稳定的财政收入。但是,包税制却把国家同纳税人之间依据法律的强制粗州课征,改变成为国家同包税人之间依据契约关系按照双方议定标准所履行的缴纳。
同时,包税制还将国家原来可以直接从羡租纳税人那里无偿课征税款的一部分,转化成为国家有偿支付给包税人的风险和经营代价即承包利益。因此从短期效应看,包税制穷了国家,富了包税人。从税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看,税收属于分配范兄凳兆畴,由生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