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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选举够不够刑事犯罪

贿赂选举够不够刑事犯罪

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录1、《中华人纳缓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猛洞者剥夺政治权利。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节选)第五十五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枝茄枯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