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的异同点如下:
第一、加工贸易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外商提供的料件加工成成品后返回给提供料件的外商,收取加工费;进料加工是自己付汇购买料件加工成成品之后复出口。之间的区别在于物权所属不同。与一般贸易相比,好处在于:全额保税,就是说进口的东西不用缴一分钱的税收,包括关税和增值税。加工贸易也有退税,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国产料件是可以退税的。但加工贸易商品必须全部复出口,做核销。相比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方式也严格的多,复杂的多。
第二、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最大区别就是进口时加工贸易不用交关税和增值税,一般贸易就得交了,其次加工贸易还分来料,进料,辅料,常见的就是这三种,其中来料加工贸易出口不收汇,由国外客户免费提供原材料,买方只负现加工雀枣,收取加工费,加工完成品后,再返回卖方,进料就是出口可以收汇,是国内出口单位自筹资金购进原材料加工成品也口。一般贸易的话就没有限制了,正常进出都可以,出口收汇,进口交关税,付汇。
第三、“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是向海关申报时对贸易性质的分类,不同贸易性质对应不同的海关监管方式。一般贸易就是正常的国际买卖,是海关的基本监管类型。如果是进口一般贸易,收货人完全购买成品,需要按照“一般征税”的方式缴税(除非有免表),申报金价值即为需要付款的金额。如果是出口一般贸易,卖方可以享受国家退税。加工贸易的中方一端往往会对应一个加工手册,其向国外采购的原物料属于保税状态,不需要缴税,加工成成品后必须运输国外。如果需要卖给国内,需要按照一般贸易进行补税。加工贸易的全部或者至少部分原物料是需要从国外进口,并在保税状态下做成成品,之后成品再出口。这样企业就进口原物料就不需要在中国缴税。
第四、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转厂的区别
深加工结转的相关问题。一般贸易提供的资料有,购销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资料,他们必须要利用到保税区或者香港来进行转厂,否则无法进行转厂的动作。加工区贸易转厂,他们都是有手册的。可以直接做深加工结转,也可以到保税区里面来做转厂,直接做深加工结转的话就是没有税退,但是到保税区里面做就有税退。这也是一个区别。
五、转厂的类型
转厂基本上分为三种交易类型:(1)一般贸易企业锋肆之间;(2)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3)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
扩展资料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一般贸易的方式有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边境贸易、双边贸易、多边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2、进口与出口一样,都可能涉及以上某一种贸易方式。
3、补偿贸易和过境货物有进必有出,故既是进口贸易又是出口贸易。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
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加工贸易是一种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进料加工
又叫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从这一点看进料加顷基拆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
来料加工
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已收取加工费。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常被称为"来样加工"。
装配业务
指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它的好处是: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当然,来料加工与装配业务只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劳务贸易,加工方只能赚取加工费,产品从原料转化为成品过程中的附加价值,基本被对方占有。由于这种贸易方式比进料加工风险小,在中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协作生产
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商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所供配件的价款可在货款中扣除。协作生产的产品一般规定由对方销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规定由第三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