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
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轮则裂空话;党
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
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
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盯嫌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2、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
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腊闭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