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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责任内阁制有哪些

中国的责任内阁制有哪些

明朝的内阁制明太祖由“胡惟庸案”废除丞相,丞相作为法定中央决策机构不复存在。但由于工作量过于庞大,后又设立殿阁大学士,此乃内阁雏形。最初,殿阁大学士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皇帝的智囊团,为皇帝姿并桐出谋划策。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1402年,永乐迹坦帝正式设立内阁,其后,阁臣蔽运势力逐渐膨胀,到了万历初期,更是登峰造极地压制了皇帝。虽然内阁首辅在法律上始终没有得到丞相的地位,但如果这样就认为“内阁是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加强了皇权”否定“内阁”的进步意义是不正确的。内阁可以驳回皇帝旨意,事实上牵制了皇权,这是毋庸置疑的。再说说明朝内阁的工作流程:皇帝授意——内阁票拟——皇帝(或太监代笔)批红——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