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苏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例
苏州12345热线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受理以下事项:
一、是负责拟订全市便民服务工作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承担与其他市级公共服务热线和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合作;
三、是负责陵穗帆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诉求受理、答复,事项的交办、跟踪、督办和回复回访,协助做好承办单位的业务协调、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监督考核工作;
四、是依托“12345”服务平台,开展社情民意调研、舆情分析,向公众提供相关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是参与文明创建、社会信用、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政风行风、作风效能、绩效管理等公共事项的管理;
六、是参与防汛防旱、防台风、突发水污染、突发固体废物污染、食品安全等突发尺雹事件的应急管理;七是指导各市、区便民服务业务工作。
扩展资料
12345热线不受理的业务:
(一)不属于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职责或服务范围的事项;
(二)依法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三)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警职责范围族厅的事项;
(四)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
(五)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七)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已依法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向热线提出的同一事项;
(八)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九)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