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1854年1月6日—),男,英国伦敦人,世界文学史上最知名、最杰出的侦探。
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烂洞理能力突出,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饥雹枯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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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但直到1927年,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肆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