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根据功能的不同,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宾馆旅店类、公共浴池及理发店类、影剧院舞厅类、体育场馆公园类'、展览馆及图书馆类、商场、侯诊(车、机)室类、儿童活动中心等几大类。
它们有共同的卫生学特点: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隐腊者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其环境的卫生质量与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关系及其密切。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局扮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灶薯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