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宗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民政部门适应国家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新的发展要求,在工作宗旨上,提出了棚槐要链晌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紧紧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时代要求,结合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原有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丰富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之所以增加“为民服务”,是因为民政部门不仅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还肩负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谨昌责,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会逐步拓展。“为民服务”体现了民政工作的发展和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