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爱收藏一些纪念币,不过却不知道消费者可以用纪念币买东西吗?近日有人用纪念币支付遭拒绝了是为什么?难道纪念币并不具有流通价值吗?
使用周年纪念币买东西事情就发生在2017年11月30日,当时李先生在家乐福超市天通苑店内购物,共计消费了62.80元,不过在付款的时候,他使用的是7枚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普通纪念币支付的,面值是10元/枚,不料遭到柜台人员的拒绝,并要求其支付非纪念币。
直到12月14日再次来到该超市消费的李先生再次使用纪念币支付遭拒,这回李先生就不乐意了,他认为家乐福超市拒收纪念币是在妨碍人民币的流通,于是将该超市告上了法庭,称其侵犯公民的货币使用权,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被告超市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因使用纪念币支付遭拒绝而将超市告上法庭,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消费者可以用纪念币买东西吗?超市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2017年建军周年纪念币共发行了一套10枚,超市方面了解到其中只有1枚可以流通。而超市无法在短时间内甄别一个顾客支付的纪念币,更无法甄别其是否可以流通,不存在侵权的行为。
所以消费者可以用纪念币买东西吗?代理律师称,并非所有的人民币都能流通且可以支付,例如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以及大部分纪念币,对于纪念币哪些属于可以流通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向银行提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