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推动优秀作品演出演播发挥重大艺术活动的引导作用,办好中国艺术节、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等。鼓励文艺院团建立优秀保留剧目轮换上演机唤漏制,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多演出。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迎春、艺术为民”等活动。开展服务基层公益性演出,不断完善低票价、剧场开放日等举措。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多渠道展示推广优秀文艺作品,促进舞台艺术业态创新、升级换代。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和理论研究,健全文艺评论工作体系,搭建有影响力的文艺评论平台。结合重大展演、重点作品开展评论,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评论氛围。发挥全国性文艺评奖的导向作用,改进文艺评奖机制,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加强新时代文艺理论研究,推进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法律依据:《“手链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条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程度,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毕锋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