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兑汇票会计分录
1、收到汇票时,给对方开具收让亮据,收据中标明汇票金额、汇票号码。做: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等往来科目
2、付出汇票时,也要接受方开具收据,并将汇票复印,收据及汇票复印件入帐,做:
借:应付帐款--供应商
贷:应收票据
二、承兑汇票
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圆好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签发汇票坦腔宽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已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的账务处理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背书给人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