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gentleman是指英国绅士,他们通常会手拿文明棍,头戴大礼帽,身着笔挺的西装,足蹬亮皮鞋。在中世纪英国,“gentry”(绅士阶级)是一个社会阶层,社会地位仅次于贵族,如爵士等职位。此阶层的男性成人当时称为“gentleman”(绅士)。
“绅士”源于17世纪中叶的西欧,由充满侠气与英雄气概的"骑士"发展而来,后在英国盛行并发展到极致,绅士风度即是英国民族文化的外化,又是英国社会各阶层在看齐上流社会歼态的过程中,以贵族精神为基础,掺杂了各阶层某些价值观念融合而成的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
扩展资料
区别:中国无“绅士”,只有“君子”埋改纤,“绅士”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文化无关中国没有真正字面意义上的绅士,绅士是西欧国家(主要指英国男性)的概念,“绅士”这个词和中国的传统古典文化相冲突且格格不入,中国没有引入这个概念。
在文革期间,由于毛弯仿泽东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观念,左派们曾经引入“绅士”这个概念来制约男人作风,并加进了古代汉语词典中。
文革失败后,“绅士”这个词被邓小平从古代汉语字典里取消,并把该词送入了那些含有西方外来词汇概念的现代汉语词典中,邓小平之所以从古汉语字典里取消“绅士”这个“外来物”,是因为邓小平认为中国只有“君子”,要尊重中国的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