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从税链看,如果开给小规模纳税人,又没法抵扣,税链就断了,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 ,要全部计入成本,不可以抵扣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
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
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差滚者应税劳务的。此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
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上述文件只是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明确规定一
般纳税人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兆庆咐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开族纯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在购买
方索取的情况下,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