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袜谈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告差碰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庆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相关文章
-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2023-08-31 08:47 阅读(582) -
集体合同的什么规定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则
2023-08-28 03:53 阅读(650)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023-08-22 21:51 阅读(585)
1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662 阅读
2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怎样?
597 阅读
3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643 阅读
4 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什么职责
647 阅读
5 国际社会如何定义恐怖主义
64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