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底,国家级贫困县还有584个。
标准确认:
以县为单位,1985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县,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标准有所放宽。1994年基本上延续了这个标准,1992年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一律退出国家级贫困县,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国家级贫困县。
重点县数量的确定采用“631指数法”测定:贫困人口(占全国比例)占60%权重(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各占80%与20%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县数(占全国比例)占30%权重;人均GDP低的县数、人均财政收入低的县数占10%权重亏迟。
扩展资料:
2019年:
2019年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国家级贫困县泽普县。
乌恰县、阿合奇县经县级申请、地州初审、自治区实地核查、专项评估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批准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国家贫困县序列。
2019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销侍李政府发布公告,武川县、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喀喇沁旗、巴林右旗、宁城县、苏尼特右旗、察哈尔右翼后旗等10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市)和清水河县、固阳县、扎兰屯市。
参谈竖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级贫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