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的,我国虽然有兵役法,但是并不是强制的,服兵役都是自愿的。
2、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士兵尤其是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津贴,入伍时每个月有300元的津贴,第二年涨到360元。农村义务兵服役时,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世哗人均生活水平的优待,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场等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给予适当的优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搜睁行谋职业的,政府给早碧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优惠。
3、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相当数量的可以转改为士官。一期士官,月工资1400元左右,以后逐年增加,并按月基本工资的41%计算住房补贴。
4、根据1999年6月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1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一律退出现役。”退出现役,通常是指士兵服役期满或其他原因退出现役返回入伍地。
5、义务兵退伍待遇包括退役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退伍义务兵差旅费。退伍待遇是义务兵退伍回家所需费用的一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