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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原则是什么?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合法合情合理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如果法律、法规笑银、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风俗习惯、传统等进行调解。   (二)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必须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首先,当事人必须自愿接受调解。如果一方不愿意调解,调解就无法进行。其次,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只能进行耐心的劝解、开导、说服,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偏袒和碰大宴压制的办法。三是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其是非界限、责任分担、权利义务内容,必须是当事人自愿接受,不得强加于人。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人民调解要仿辩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并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