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的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吵扒丛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此迟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顶括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
6、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7、全国股升樱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上市
1、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相关概念
(1)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
(2)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