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小窍门

雾社事件的两次事件

第一次事件,日军的各种压迫,终于让原住民同胞忍无可忍,决定在1930年10月27日起义。1930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为纪念北白川宫能久亲王(明治天皇的弟弟)死于台湾而举行「台湾神社祭」,雾社地区照例举行运动会,赛德克族人认为这是发动起义的好时机;于是莫那鲁道率领6个部落的族人,趁着清晨破晓时分,山地警察及其家眷尚在酣睡之时,首先发难,其后兵分多路,分成数队陆续袭击日本人所在据点,并切断所有对外交通及通讯设备。

此一抗暴事件爆发后,「台湾总督府」紧急调派台湾各地之警察与军队进攻雾社,镇压起义山胞。29日,日本人攻克雾社,抗日原住民分成两线退守部落,莫那鲁道率领其中一线于31日在马赫坡社与日人对决。

第二次事件,1930年11月10日道泽群总头目泰目·瓦利斯被抗日的原住民杀死型雹世,让道泽群怀恨在心。更由于雾社事件日人利用各部落之间的敌对,使用“以夷制夷”策略,利诱胁逼此二部族组成“味方蕃”袭击队,投入战事,肆亮造成雾社各族群之间的仇怨扩大。但是因日本政府决定从轻处分雾社事件的参与者,造成道泽群愤恨不平,1931年4月25日,道泽群的壮丁组成袭击队,攻击雾社事件余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杀死及自杀者共216人。

达到报仇目的的道泽群袭击队员,共砍下101个首级,提回道泽驻在所向日警“缴功”。此保护蕃收容所袭击事件被称作第二次雾社事件。后续迫害:事件前雾社是总督府理番政策的重点地区,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大规模的反抗。因此总督府修正了台湾原住民的歧视政策,并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对原住民做思想(洗脑)教育。并将原住民强制迁移到平地定居,过农耕生活。

雾社事件的两次事件

雾社事件是台湾受日本统治时期发生在台湾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属南投县仁爱乡)的抗日行动。事件是由于当地赛德克族(马赫坡社),因为不满台湾总督府与地方政府的压迫而发起,牺牲人数近千人,仅次于西来庵事件。

事件领导人莫那鲁道自杀外,参与行动的部落几遭灭族,雾社事件是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最后一次激烈的台湾反抗行动。台湾总督府于卜肢此事件之处理方式遭日本帝国议会强烈质疑,总督石冢英藏与总务长官人见次郎等人遭到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