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局(市滨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9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督办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编制年度部门财务预决算,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和预算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发展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园林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橡握蠢作。
(五)发展规划科
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和滨河景梁陪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组织市属城市园林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有关规划方案的评审;审核改变现有城市绿地性质、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标情况、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城市园林绿地的改造、更新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绿地雕塑审批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审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施工方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原市滨河景区管理处工程科的职责。
(七)园林管理科
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修剪、砍伐城市树木事项审批;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定额和养护等级定额;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化皮陪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单位庭院及小区绿化工作;承担原市滨河景区管理处市政园林科的职责。
(八)行业开发科
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游乐园登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承担原市滨河景区管理处资源开发管理科的职责。
(九)植保科技科(挂古树名木保护办公室牌子)
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鉴定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城市园林病虫害防治和植保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和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